信息来源:辽阳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人数:1227
各县(市)区科技局: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辽科办发【2017】4号)要求,根据《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16】48号)、《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6】158号)、《辽宁省工业八大门类产业科技攻关重点方向》(辽政办发【2016】136号),现就组织开展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直投项目)初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直投项目支持方向及内容
支持企业围绕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建材、纺织、轻工、医药、电子信息等我省重点产业和相关领域,组织实施科技攻关、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加快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转化新成果等。
二、直投项目支持方式
直投项目以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支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资金额度的核定,直投项目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且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的50%;原则上资金规模控制在100-2000万元之间,投资期限为2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直投基金退出时间短的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暂不支持获得过各类科技资金支持的同一创新项目。
三、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在辽阳市注册且符合直投项目支持方向及内容的法人企业
(二)条件申报: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和股东具有回购股权能力;
3.企业申报项目属于具体产业政策的支持范围;
4.企业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直投项目相关文件的规定;
5.企业不能为已上市或拟上市企业;
6.市政府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初步筛选企业材料形成《直接投资基金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4),经各县(市)区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开展初审工作。
五、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政府抓紧时间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指导企业填报相关申报表并进行要件准备,择优推荐项目,于2017年3月14日完成相关文件报送。
联 系 人:市科技局李巳宇
联系电话:2153972 18641930505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
4.《直接投资基金项目需求汇总表》
辽阳市科技局
2017年3月8日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
客服咨询
400-649-1633
工作日:08:30-21:00
节假日:08:30-12:00
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