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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人数:731

有关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6月1日,我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初通知)。根据目前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项目申报工作做以下调整,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不再将初通知中的“支持方向”中要求的与企业合作以及“申报要求”第1条“申报项目的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须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元,合作企业须同时配套资金不低于5万元”作为申报的必须条件。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开展需要,自主决定是否与企业合作、是否配套资金。

  二、目前首批已申报入库并提交推荐文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调整。

  三、目前一项未申报或单位规模较大需进行补充申报的单位,可补充申报。补充申报要求条件除按本通知第1条调整外,其他要求不变。

  四、申报程序

  1、补充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有关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至系统。

  2、补充申报网上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24:00;补充申报初审推荐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17:00。

  请补充申报单位在初审推荐截止时间前报送:①《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有关附件一式六份,并加盖公章;②单位正式推荐文件;③《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至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3、联系人:何欣妍  024-23983407;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916室;邮编:110004。

  附件:1.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

  2.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17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主办单位:辽阳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支持单位: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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