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阳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人数:819
各县(市)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拟于近期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决定在会上对我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和人才进行表彰。
一、 评比表彰项目
本次评比表彰项目为:辽阳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辽阳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人才。
二、评比表彰对象
(一)突出贡献企业评选对象为在辽阳市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承接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2)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3)近三年承接组建省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技术创新平台、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4)近三年在辽阳域内注册投资建设"众创空间"且成效显著;
(5)近三年承担制订国家、省、市行业标准,研发生产的产品替代进口;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7)为我市特色小镇创建做出突出贡献;
(8)其它为辽阳市工业铝型材精深加工、芳烃及精细化工两个千亿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等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对象为在辽阳市域内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承担过在辽阳市域内执行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2)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项目负责人;
(3)近三年被列入国家"*"、"长江学者"、辽宁省"双千计划"、辽阳市"双百计划"等优秀科技创新人才;
(4)近三年在推进建设省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技术创新平台、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5)近三年为辽阳市引进科技型企业、科技招商、重大科技研发做出突出贡献;
(6)近三年获得较多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负责人;
(8)为我市特色小镇创建做出突出贡献;
(9)其它为辽阳市工业铝型材精深加工、芳烃及精细化工两个千亿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等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需准备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经推荐单位(被推荐企业及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市直企事业单位的市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市政府直属部门,中省直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和驻军等单位可直接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
申报书面材料包括:1.申报突出贡献企业需填写《辽阳市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汇总表》、《辽阳市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清单表》;申报突出贡献人才需填写《辽阳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2.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如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
申报工作于2017年8月21日开始,8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一)由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推荐突出贡献企业、人才,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
(三)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审把关;
(四)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
联系人:辽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李巳宇、于浩
联系电话:2153972
附件:1、《辽阳市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汇总表》;
2、《辽阳市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清单表》;
3、《辽阳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
辽阳市科技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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