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人数:978
各高校、科研院所:
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省科技厅近期将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相关工作,现征集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方向
主要征集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近3年(2015年1月至今)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形式在省内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该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未直接得到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已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初稿)(详见附件1),组织申报项目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按项目合同到款额顺序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
2.请各高校、科研院所认真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并做好符合条件和要求项目的推荐工作。
3.请于8月16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项目汇总表》和推荐意见邮寄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金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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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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