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质量发展科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人数:1238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水平,推进品牌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辽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2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辽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辽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三年未发生连续亏损;
(二)近三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组织,应已获得许可、认证或者注册;
(四)产品在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
(五)近三年以内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生产安全事故;
(六)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建立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
(八)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应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均简称推荐单位)初审。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二)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提出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辽阳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二)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报告文字力求简要,佐证材料充分。
(四)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和绩效案例中涉及需组织提供的,以及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有效证实性材料等。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需合并成册,A4纸印刷装订,字体为仿宋小四、单倍行距,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五、评审程序
2019年辽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程序按照《辽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主要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综合评审、会议审议、政府批准、社会公示、表彰奖励等流程 。
六、其他事项
(一)时间要求。各推荐单位11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培训。各申报组织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二)指标要求。各推荐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创奖组织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白塔区、文圣区、弓长岭区市场监管局推荐2家以上,灯塔市市场监管局推荐4家以上,辽阳县、宏伟区、太子河区市场监管局推荐6家以上。其他推荐单位不做具体要求。
(三)重点推荐组织。推荐组织以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高新技术等我市主导产业和紧跟国家产业导向的优秀企业为主,尤其对上市或即将上市的企业给予重点考虑。
(四)资料下载。有关申报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资料可登录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获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雪梅 手机:15841962862 电话:2981023
地 址:河东新城北翰林路38号东侧513室
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发展科
辽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2:关于开展2019年辽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的通知(辽市质强办发(2019)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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