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登记注册指导科 发布日期:2020-01-02 浏览人数:1251
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系统已经上线运行一年时间,目前适用于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新设市场主体名称或者名称变更登记,受到企业的广泛认可。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2020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也可以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申报名称,无需等待登记机关审核。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可立即在辽宁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也可以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名称自主申报开通后,减少了这些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的核准环节,让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的登记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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