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人数:494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辽宁省优势企业认定办法》要求,现公示2020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提出(电话:024-86916031,电子邮件:1041960412@qq.com)。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2020年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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