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1-04-02 浏览人数:437
各市及沈抚新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近期,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编制《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目录》。按照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技术成果的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做好填报工作,并提醒申报单位避免多渠道重复申报。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寄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3842058075@163.com,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张广鑫 袁贞伟
联系方式:024-23983676,13842058075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907室,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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