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人数:665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辽宁专利奖评选工作进度安排,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在正式启动。现就项目征集、申报、提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一)2021年3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二)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四)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五)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九)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提名项目分配表(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提名人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下达通知,提出项目征集要求;
2.申报单位按要求向具有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提交申报材料;
3.提名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及提名公示;
4.提名人向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提供网上评审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
5.申报单位在网上评审平台填报专利项目信息;
6.提名人在网上评审平台对申报项目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提交。
网上评审平台登录地址: 7.提名人在网上申报后,需另提供《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专利授权文本合订册一份,以及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pdf版)一份。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清单
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
2.附件。包括目录、项目应用证明(合同、许可备案、发票等)、项目获奖证书等。
3.专利授权文本。
4.《辽宁省专利奖提名书》。
(二)填报注意事项
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
(1)纸质申报书内容要求必须与网上评审平台填报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申报单位填写完毕后,提交至提名人,由提名人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
2.《辽宁省专利奖提名书》(附件3)
由提名人填写。提名人为院士的,需提供院士证复印件。提名书和其它申报材料一起提交至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3.专利授权文本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专利授权文本。
4.附件
(1)项目申报辅助证明材料均可放入附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应用证明(购销合同等)、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声明、产品图片、项目应用照片、获奖证书等;
(2)附件首页需设置目录页。
五、其它要求
1.《辽宁省专利奖提名书》每个项目一份,由提名人提供。
2.纸质及电子扫描件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
3.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名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附件:1.提名项目分配表
2.《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4.《辽宁省专利奖提名书》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 那威
电话:024-86916021
邮箱:nawei.cqj@ln.gov.cn
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提名项目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发明和实用新型 推荐数量(上限) | 外观设计 推荐数量(上限) |
1 | 沈阳 | 60 | 10 |
2 | 大连 | 60 | 10 |
3 | 鞍山 | 40 | 10 |
4 | 抚顺 | 30 | 5 |
5 | 本溪 | 20 | 5 |
6 | 丹东 | 30 | 5 |
7 | 锦州 | 20 | 5 |
8 | 营口 | 30 | 5 |
9 | 阜新 | 20 | 5 |
10 | 辽阳 | 20 | 5 |
11 | 铁岭 | 20 | 5 |
12 | 朝阳 | 20 | 5 |
13 | 盘锦 | 30 | 5 |
14 | 葫芦岛 | 20 | 5 |
15 | 沈抚示范区 | 20 | 5 |
16 | 沈阳市浑南新区(知识产权示范区) | 20 | 5 |
17 | 沈阳市铁西区(知识产权示范强县) | 20 | 5 |
18 | 省中直有关单位 | 10 | 3 |
19 | 院士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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