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人数:44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带土移植”工程,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对“带土移植”团队的支持力度,现将2021年度辽宁省“带土移植”团队(类)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宜做如下补充通知:
1.创办企业类团队所创办企业的时间放宽至2019年,即2019年以来域外团队来辽创办企业,同时满足原通知中其他条件即可申报;
2.各申报单位如正在承担其他省级科技项目或已申报其他省级科技项目,可同时申报“带土移植”团队(类)项目;
3.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时间延至长至2021年8月11日,初审推荐时间延长至8月18日。
联 系 人:马 余 联系电话:23983462
技术支持:张丽娜 23983158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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