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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亮剑护航”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21       发布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六方面,共计二十三条具体举措。明确提出要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亮剑护航”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制定目的

  深入贯彻《实施意见》,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关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亮剑护航”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防疫物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知名厂家注册商标和涉外商标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标注有专利产品、专利技术等字样的防疫器材开展专利真实性、有效性检索,发现涉嫌假冒专利的,及时立案查处;二是加强种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创新种质、改良种质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力度。加强对种子公司、农资商店进货渠道监管;三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辖区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执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针对直播带货等新兴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四是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以我省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附录的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施行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处罚力度;五是加强重点市场和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引导本地区大型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自律机制。在“制博会”、“专交会”等重点展会,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站点,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六是加强申请环节整治。重点整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代理行为和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

  《行动方案》提出做好线索摸排处理,推进协同联动,提升办案质量,加大处罚力度和创新执法方式等5条推进措施,要求各级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精心组织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辽阳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支持单位: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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