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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20〕6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发布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及沈抚新区管委会科技局,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片区管委会,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现将《2020年度全省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请将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向省科技厅反馈。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度全省科技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发37号文件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着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全力打赢建设创新型省份攻坚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引领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创新顶层设计,谋划布局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

  1.开展“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评估总结。启动“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新一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专项,围绕科技发展顶层设计、科技发展战略、产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保障等开展规划战略研究,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思路、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储备重大项目。(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辽宁产业振兴实际,启动辽宁实验室发展规划编制,围绕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精细化工与催化三大研究中心,凝炼组织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

  3.推进辽宁实验室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新模式,打造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牵头处室:政策处;责任处室:规划处)

  4.围绕辽宁实验室建设需要,推进大连先进光源、高能射线多束多维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论证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十四五”建设规划。(牵头处室:规划处)

  5.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科研需要,研究制定辽宁实验室生物医药科研领域的专项规划。(牵头处室:医药处;责任处室:规划处)

  6.在优势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通过自上而下方式布局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推动已组建研究院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体制。(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7.在装备制造、海洋等优势领域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激励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有效发挥作用,开展联合资助计划,对于新获批国家级平台给予三年连续稳定支持。瞄准科技前沿和学科交叉领域,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各类创新基地更多承担省级科研任务。(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8.对现有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实行动态激励管理,定期评估,择优支持,不达标者予以摘牌。(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9.根据《科技进步法》修订进程,做好修订《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相关准备工作,推进科技治理法制化。(牵头处室:政策处)

  10.精心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战略研究课题,加强科技战略研究智库建设,为科技创新重大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处室:政策处)

  11.继续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科技政策落实督查评估工作,促进科技政策有效落实。(牵头处室:政策处)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治理服务能力

  12.开展科学家典型事迹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舆论氛围。(牵头处室:诚信处)

  13.实施科研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受理投诉举报,开展专项调查处理,力戒学术不端、作风浮躁、急功近利等问题。(牵头处室:诚信处)

  14.构建部门、地区纵横联动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检查闭环运行。(牵头处室:诚信处)

  15.深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支持试点单位在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以科技创新引领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科技园区治理模式优化等方面探索经验并向全省推广。(牵头处室:政策处)

  16.结合我省最新改革探索,出台符合辽宁振兴需要、具有较高含金量、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政策举措。(牵头处室:政策处)

  17.按照科技领域“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牵头处室:政策处)

  18.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建立唯真唯实的正确导向。(牵头处室:人才处;责任处室:诚信处)

  19.落实《辽宁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申报我省科技奖。以自愿为前提,允许符合条件的一等奖落选项目改授二等奖。三等奖优先支持各市提名和企业类项目。当年度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须间隔2年后再次申报,引导科研人员静心笃志、潜心研究。严格开展形式审查,杜绝包装报奖、搭车报奖等情况,增强奖励权威性。(牵头处室:成果处)

  三、强化科技引领功能,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20.瞄准全省产业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布局100个以上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扩大领域覆盖面和资金投入强度。(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21.促进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融通发展,带动产业链的技术群体性突破,研发100个以上重大创新产品。(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22.积极参与和承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任务,打造体现辽宁科技水平的“大国重器”。(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23.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领域,储备一批具有先导性特征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开展先期培育并争取国家支持。(牵头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

  24.广泛征集“十四五”重大研发需求,统筹国家和省市创新资源,精准凝练科学问题和创新方向。(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处、信息处、医药处、农村处、社发处)

  25.实施省级科技计划提速工程,超前部署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自然科学基金、技术创新引导及基地人才等五类计划,当年完成次年计划安排。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让最适合的单位和最有能力的人员承担科研任务。(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6.明晰各类省级科技计划功能定位,进一步扩大科技计划覆盖面。强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坚持由企业提问题、出资金、做检验,推动政产学研深度合作。(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7.完善各类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强化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功能,依靠大数据为科技决策、科技共享、科技服务提供保障。(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8.强化推荐主体责任,建立科技项目验收结题长效机制,做好长期未结题项目处置工作。(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9.开展年度新型创新主体培育认定,对示范作用突出的新型创新主体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0.加快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成立辽宁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俱乐部,对新培育的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全省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达200家。(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1.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全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达30家。(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2.聚焦省内重点军工单位、民口高校及科研院所,围绕我省优势领域启动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军民融合专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技术产品。依托省内相关涉军单位单独或联合组建科技军民融合类创新平台,深入开展科技军民融合支撑工作。(牵头处室:高新处)

  四、建设区域创新高地,构建梯次联动发展新格局

  33.持续深化沈大自创区改革创新,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4.启动实施新一轮沈大自创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源头创新供给、企业梯度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科创环境优化、高端资源链接5方面任务,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计划等20个重点计划,以及沈阳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等35个重大项目。沈大自创区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2%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3%左右。(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5.制定实施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技城发展规划,承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6.出台辽宁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7.深入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打造战略地位最高、创新资源最密、发展环境最优、主导产业最强的“四位一体”高科技园区。全省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力争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8.推动丹东、盘锦、抚顺、朝阳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遴选3 家以上创新基础较好的园区建设省级高新区。(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39.组织开展年度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加大奖惩力度。(牵头处室:高新区处)

  40.开展辽宁省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推动建设“沈大科技创新走廊”。支持沈阳、大连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引导鼓励盘锦等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智造产业和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体系。(牵头处室:规划处)

  41.支持沈阳市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牵头处室:信息处)

  42.以喀左国家创新型县(市)及6个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为突破口,引领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牵头处室:农村处)

  43.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与江苏、北京、上海等地区开展对口合作。(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高新区处、成果处)

  44.支持省属五大工程建设中心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任务。(牵头处室:规划处;责任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五、完善企业评价机制,强化创新主体地位

  45.根据投入、产出、潜力等基本要素,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帮助企业明确自身发展状态。依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优势企业,有针对性的匹配创新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牵头处室:企业处)

  46.加强宣传辅导,坚持分类施策,强化事后监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由“只重数量”向“量质并重”转变。(牵头处室:企业处)

  47.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政策可行性或替代方案,落实科技型企业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研发费增长奖励性后补助政策,广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继续从创新源头入手,深入挖潜,优化服务,扩充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牵头处室:企业处)

  48.全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万户。(牵头处室:企业处)

  49.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牵头处室:规划处)

  50.组织开展“辽宁科技走进阿里、走进小米、走进腾讯”等系列活动。(牵头处室:信息处)

  51.继续办好辽宁创新创业大赛,对优胜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鼓励各市举办市级地方赛、承办省赛行业赛,选拔更多优秀企业亮相全国总决赛,吸引全国投资机构关注辽宁科技型企业。(牵头处室:企业处)

  52.依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东北科技大市场打造“升级版”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处室:企业处)

  53.有效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打造不同阶段、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培育更多“硬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牵头处室:企业处)

  54.深化与省担保集团合作,开展保费补贴支持,引导沈阳、大连、鞍山、盘锦、朝阳等市开展科技担保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牵头处室:企业处)

  六、健全完善服务模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55.推动东北科技大市场建设成为服务辽宁、辐射东北的技术转移枢纽,围绕省内各高校院所特色领域建立分市场和工作站,与200家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牵头处室:成果处)

  56.发挥好省技术转移机构联盟作用,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做好绩效评价,对评价优异的机构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推动有条件的单位争创国家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试点,培育壮大我省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全年培训技术经纪人300名以上。探索制定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增强职业归属感。(牵头处室:成果处)

  57.承办“科技直通车”“创新挑战赛”等国家级品牌活动,举办各类综合性对接服务活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专业领域举办常态化路演活动。引导和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挥成果转化对接载体的作用。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专题高级培训班,提升我省科技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牵头处室:成果处)

  58.建立重点科技成果项目库、获奖科技成果项目库、科技计划技术成果项目库,探索设立重点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储备推广一批技术先进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牵头处室:成果处)

  59.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应用示范工程,加速科技成果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和工程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加强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处室:成果处)

  60.加强院地合作,与中科院共建科技服务网络区域中心,推进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与中国工程院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辽宁研究院,为我省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科技成果供给。(牵头处室:成果处)

  61.结合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组织我省企业与省外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吸引一批省外重点高校院所在我省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促进省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牵头处室:成果处)

  62.制订《关于加快辽宁省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修订《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发布辽宁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白皮书。(牵头处室:成果处)

  63.全面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择优支持,打造品牌。(牵头处室:成果处)

  64.组织开展科技创业导师认证备案,举办科技创业相关人员拉练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牵头处室:成果处)

  65.全年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100场以上,转化落地科技成果3500项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600亿元。(牵头处室:成果处)

  七、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夯实创新驱动根基

  66.强化省自然科学基金培育人才基础作用,继续设立优秀青年基金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优化支持力度和支持范围。(牵头处室:人才处)

  67.高质量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围绕辽宁重点产业领域,更好凝聚省内外优质人才资源为我所用。(牵头处室:人才处)

  68.用好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兴辽英才”计划等各类科技人才支撑平台,加大对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等的支持力度。(牵头处室:人才处)

  69.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辽宁促进中心作用,与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科技人才服务辽宁振兴。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举办杰青辽宁行活动。(牵头处室:人才处)

  70.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柔性引进工作指引。开展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高端科技人才柔性引进试验示范。(牵头处室:人才处)

  71.组织实施100项国家和省级外国专家计划,引进一批有实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外国高端专家及团队。发挥高校科技创新引智基地等平台作用,新建5个外籍院士(诺奖)专家工作站。(牵头处室:人才处)

  72.评选出30名外国专家,以省政府名义颁发“辽宁友谊奖”。(牵头处室:人才处)

  73.赋予各地更多自主权,提升外国人才服务水平。(牵头处室:人才处)

  八、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打造创新开放新前沿

  74.推动辽宁实验室与俄罗斯、德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的合作,重点加强与俄罗斯、德国重点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和科技交流。结合辽宁实验室建设,组织举办外国高层次专家论坛。(牵头处室:人才处)

  75.组织实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设立“一带一路”研究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培育计划,开展联合攻关和交流培养。以科技服务机构为主体建设国际技术转移示范网络,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牵头处室:人才处)

  76.依托中俄科技创新年、中国-中东欧“17+1”地方领导人会议等平台,重点开展对日、韩、俄和中东欧17国的合作,鼓励引导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开展小批量、多频次、高水平、精准化的对接交流活动。(牵头处室:人才处)

  77.依托大连海外学子创业周、“一带一路”辽宁(铁岭)科技创新合作周等活动,推进外国人才技术与省内企事业单位的对接、引进和转化。(牵头处室:人才处)

  78.突出本土人才国际化培养导向,派出50至100名技术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培训,提升培训工作质量和效益。(牵头处室:人才处)

  九、优化科技供给能力,为创造美好生活提供支撑

  79.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农业科技短板,全年选育农业新品种20个以上,突破重大关键技术10项以上。根据县域产业技术需求,全年派驻省级科技特派团100个以上,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转化农业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培养农民技术员1500人次以上,培育省级以上星创天地30家以上。(牵头处室:农村处)

  80.加强创新药物研制、高端医疗器械、中医药现代化、疾病治疗防控等技术和产品研发。在甲状腺疾病、儿童健康与疾病、心血管疾病治疗等领域,推进创建国家或省部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批准组建5家左右省级中心,推动建设10家左右省市共建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高水平均等化的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处室:医药处)

  81.加快构建全省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辽宁菱镁特色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围绕生态修复、尾矿处理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供集成技术方案。(牵头处室:社发处)

  82.积极推进公共安全、海洋、新型城镇化、建筑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地震监测、体育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处室:社发处)

  83.加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管理,鼓励先进绿色技术在实验区转移转化。(牵头处室:社发处)

  84.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工作,研究建设20个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牵头处室:信息处)

  85.以全省科技活动周20周年为契机,推动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再上新台阶。加强科普统计调查和培训。择优认定20家左右省级科普基地。(牵头处室:政策处)

  86.健全省科技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科技领域重大风险的防控,做好科技保密工作。(牵头处室:政策处)

主办单位:辽阳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支持单位: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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