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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发布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各相关部门,各市及沈抚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厅内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科技厅反馈。

  联系人:郑磊  联系电话:024—23983438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辽科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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